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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會簡介

    公會沿革1

    政府於民國105年12月28日立法通過制定納稅者權利保護法,並於106年12月28日正式施行,有鑑於納保官之設置均由官方推派,恐無法落實真正保障納稅者之權利,故由熱心人士商議籌組「社團法人高雄市納稅者權利保護協會」以協助保護納稅者,應有之基本生活權利,並享有因政府制定納保法之美意。

    任務介紹

    本會以保護納稅者權利為宗旨。

    執掌介紹

    一、協助納稅者健立正確納稅觀念。
    二、若有稅務糾紛時協助釐清。
    三、提供稅務訊息供納稅者閱讀應用。
    四、協助財稅機關稅務法令之宣導。
    五、配合政府機關委辦之事項。
    本會辦理前項各款任務時,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。